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继续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
大陆考生请按照本说明的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港澳台和留学生考生请参照相关简章要求报名并提交材料。大陆考生、港澳台考生和留学生考生的考核时间、内容、办法均按本说明要求执行。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招生人数
见北京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
请在2019年10月14日12:00-12月6日12:00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2.提交报名材料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
1)北京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本科、硕士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参加复试时应提交全文),以及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
①英语
a)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提供成绩单,2015年12月-2019年1月参加考试);
b)国家英语六级考试500分及以上(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c)托福100分及以上(IBT)(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d)雅思(A类)6.5分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e)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2015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f)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2015年9月1日后获得)。
②小语种(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
a)在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四个国家获得学位,并使用相应国家母语撰写学位论文(2015年9月1日后获得);
b)在国内高校就读法语、德语、日语、俄语专业并获得学位(不含二学位,2015年9月1日后获得)。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2篇以上学术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请将所有材料按照以上顺序统一装入自备信封于2019年12月20日下午5:00点前寄送至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31室,以当日寄到为准,逾期送达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考生。
为免信件丢失,请用顺丰快递或者邮政速递EMS,地址: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31室(邮政编码:100871;电话:010-62758122)。
3、新闻与传播学院只允许填报1个志愿。
四、选拔方式
1.新闻与传播学院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之后进行审查。
2.初审
在2020年1月,新闻与传播学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从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研究潜力等方面进行初审。根据审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增减;3月前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公布具体复试名单、时间等详细信息。
3.复试
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复试方式是笔试+面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a)笔试
笔试由招生专家组自行出题、评分。具体科目为:
新闻学专业:新闻综合知识
传播学专业:传播综合知识
b)面试
面试由招生专家组进行考核,每位老师均对考生打分,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按平均分计算;
c)总成绩
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各招生专家组根据笔试、面试所占比重(具体详见“复试规则”,将于复试前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公布),计算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
五、录取
1.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60分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各招生专家组在考核成绩均及格的考生中按照学科和导师的计划招生人数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录取;
3.如果某位导师没有录取任何考生、或者其录取的人数低于计划招生人数,该导师的招生名额可以转给本专业其他导师或其他专业。
六、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督机制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新闻与传播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学院将建立以主管研究生副院长和学院领导、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为主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招生专家组二级审核制度,全程监督学院的研究生招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申请者可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八、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的2020年博导简介;
3.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等要求请及时关注新闻与传播学院的网上通知,不另行通知;
4.本说明由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九、招生咨询
招生信息请查询网页:www.sjc.pku.edu.cn。
咨询热线(010)62758122。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9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