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全面考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公平公正,制订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教育学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由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
3.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二、招生专业方向
专业代码:045100
专业名称: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研究方向: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
三、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硕士学位。
4.截至2020年8月31日申请人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申请人应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或者在教育实践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6.“学校课程与教学”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普通中小学教师。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7.“教育领导与管理”方向招收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包括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长、高校行政人员及高校组织部门任命的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四、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部)实施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材料
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提交给学部的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20年3月16日前寄送至学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田家炳楼504室教育学部办公室,邮编:130024,联系人:肖建光,电话:0431-85098033。为确保材料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
(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3)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各1份(须到培养单位档案馆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查档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馆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以下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如没有则不提供。
英语: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英语专业四级(TEM 4)成绩为“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TEM 8)成绩为“合格”。
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足5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的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普通中小学教师: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入职年月、职称、学科等内容,校长签字,盖学校公章),须同时提交职称证复印件。
幼儿园园长和中小学校长: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任职年月、职务、职称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公章)。
高校行政人员: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入职年月、职务、职称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人事部门公章)。
担任管理岗位的高校教师(双肩挑人员):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须注明任职年月、职务、职称等内容,负责人签字,盖人事部门公章),须同时提交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对其管理岗位的任命文件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可证明申请人实践领域业绩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最多3项。
(7)可证明申请人学术研究能力的材料,包括科研项目、期刊论文和专著(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每类最多3项,如没有则不提供。
(8)两份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普通中小学教师:1份正高职称专家学者推荐信,1份任职学校校长推荐信。
幼儿园园长和中小学校长:1份正高职称专家学者推荐信,1份上级主管教育部门负责人推荐信。
高校人员:1份正高职称专家学者推荐信,1份上级主管领导或所在部门领导推荐信。
(9)硕士学位论文。
(10)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其中研究计划部分不少于5000字,包括研究问题、该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
以上所有材料均不退还。材料(2)(4)到校资格审查时需交验原件。
(三)材料审核
学部“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成绩。审核程序如下: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的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 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将在教育学部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部“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综合考核预计在2020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与材料审核结果同时公布。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在教育学部网站公布综合考核结果。
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
1.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外语水平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者,外语水平考核予以免试。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英语专业四级(TEM 4)成绩为“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TEM 8)成绩为“合格”。
(2)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2.专业素质考核
专业素质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50分钟。考试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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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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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程与教学 |
教育学综合 |
主要考核申请人对教育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对教育现象、教育实践以及教育时事与热点问题的理解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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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领导与管理 |
教育学综合 |
专业素质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在同一专业方向内按照申请人的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生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名单。
3.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并围绕研究计划考核申请人的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
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部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照专业方向录取,即在同一专业方向内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考生按照本细则执行。
2.本细则由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0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