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全面考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公平公正,制订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文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选定。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注:考生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5.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英语专业四级(TEM 4)成绩为“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TEM 8)成绩为“合格”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2)日语、俄语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三、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实施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材料
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提交给学院的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20年3月12日前寄送至学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邮编:130024,联系人:孙茂东,电话:0431-85098572。为确保材料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
(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往届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1份,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1份。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3)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8)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9)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不退还。材料(2)(4)到校参加综合考核时需交验原件。
(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材料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审核结果,同时公布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审核程序如下: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此环节未通过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学院在材料审核时认定。
文艺学专业加试科目为:①美学;②文学理论。
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加试科目为:①古代汉语;②现代汉语。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加试科目为:①文学理论;②中国古代文学史。
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加试科目为:①外国文学;②中国古代文学史。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加试科目为:①外国文学经典作品;②比较文学理论。
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会在综合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公布在学院网站。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
1.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考试科目如下:
文艺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中外美学史。
汉语言文字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语言理论及汉语史。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中国古代文化。
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中国现当代文学。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世界文学理论与实践。
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20分,综合能力80分。每人考核时长不少于30分钟。综合能力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并围绕研究计划考核申请人的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
外语的合格线为不低于12分,综合能力的合格线为不低于48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在同一导师内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考生参照本细则执行,根据考生考核实际情况及有关要求统筹录取。
2.本细则由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0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