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坚持全面考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公平公正,制订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由学院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组组成,每组不少于3人。“综合考核小组”由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每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校外专家。“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可按照一级学科设立,组长及成员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
3.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不招收跨学科考生。提出申请的考生,本科或硕士阶段学科方向须属于下列学科之一: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英语)或翻译硕士。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三、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实施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给研究生院的材料
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提交给学院的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20年3月10日前寄送学院(以邮出时间为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邮编:130024,联系人:王洋,电话:0431-85099181。为确保材料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
(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往届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1份,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1份。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3)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院系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5)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6)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7)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8)个人陈述,包括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研究计划、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其中研究计划部分不少于3000字。
以上所有材料均不退还。材料(2)(4)到校参加综合考核时需交验原件。
(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成绩。审核程序如下: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审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3.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各学院在材料审核时认定。具体标准参照“二、报名条件”下的第3项第(5)条。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组织实施。综合考核预计在2020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外国语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
1.专业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80分钟。考试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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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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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语言文学 |
高级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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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当代语言学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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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语用学、语言哲学) |
当代语言学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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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西方文论及英美文学) |
西方文论 |
专业素质考核的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人考核时长不少于30分钟。综合能力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并围绕研究计划考核申请人的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综合能力的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5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5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各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导师内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考生参照本细则执行,根据考生考核实际情况及有关要求统筹录取。
2.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