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公正的招生选拔机制,提高选拔质量,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注:考生持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5.外语要求:
(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其他语种参照英语条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院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2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三、提交材料
1. 提交研究生院
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具体要求参见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提交报考学院(以下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3月12日前按顺序装订成册寄送至地理科学学院)
(1)《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
(2)往届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应能够明确在校类别及学制)1份,或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证明原件1份;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6)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7)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8)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9)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四、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1. 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材料审核小组”成员主要由导师组老师组成。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材料所体现出的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做出评价,给出具体审核意见,审核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2. 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材料审核小组”审核认定。跨学科考生需在综合考试前加试2门考试科目,形式为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仅限于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A.地理学基础;B.学科专业课(由报考导师指定)(满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五、综合考核(2020年4月中旬)
1. 组织与准备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教授组成,不少于7人,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校外专家,负责综合考核工作,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学术科研潜质与能力,未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同时公布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
2. 形式与内容
(1)专业素质考核(闭卷笔试)(100分,60分合格,考试时间2小时)
A 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理论
B 自然地理学:现代自然地理学或景观生态学
C 人文地理学:人文地理学理论
D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
E 城市与区域规划:城市与区域规划原理
F 湿地科学:湿地科学理论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每生30分钟)
面试环节重点围绕研究计划考核考生的研究基础与创新潜质。
测试内容包括:
A 专业外语(30分,18分合格)
B 专业能力(70分,42分合格)
(3)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5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50%。
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综合考核结果。
六、录取
1.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导师名额情况,按考生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公示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学院将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七、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参照本细则执行,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及有关政策要求,统筹录取。
2.学院党委负责招生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材料邮寄地址(为确保材料的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快递,也可现场提交):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办公室
邹存铭老师(收)
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0431-85099550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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