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大校发[2023]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的招生规模,确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选拔原则
1.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均
副组长:汤宝平
成 员:陈晓慧、曹华军、禇志刚、樊 玮、李雪梅、鄢萍、林腾蛟、李聪波、董小闵、秦毅、胡明辉、皮阳军、张志飞、江桂云、尹小庆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承担复试过程的重要决策及其执行监管等职责,为复试过程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良好环境。
2、综合考核专家组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临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每组人员组成:研究生导师5名(教授、副教授)、学生思政工作教师1名、工作秘书及考生身份识别与信息工作人员1人。
综合考核专家组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外语能力测试、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已(拟)录取情况如下:
学生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推免人数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080200 |
机械工程 |
166 |
100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501 |
机械工程 |
135 |
61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502 |
车辆工程 |
77 |
53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509 |
智能制造技术 |
60 |
36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085510 |
机器人工程 |
60 |
35 |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复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3月30日资格审查时通知。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日(机械工程085501、智能制造技术085509)4月2日(机械工080200、车辆工程085502、、机器人工程085510)。随机排序分专业参加面试(排序名单3月30日资格审查时通知),各专业考生上午8:30开始,考生按排序名单提前5分钟到七教7313室随机抽取面试教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流程安排
1、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审查材料(详见学校研招网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第七教学楼7338进行资格审查。
2、收费
复试费150元/每人(通过学校财务系统缴纳)。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3、复试考核
笔试和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能力、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通过为合格;复试成绩为400分(笔试满分为250分,面试150分)≥240分为合格。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满分100分/门。
5、体检
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请在当地符合高考体检资质的医院(二甲以上)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具体参照《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执行,体检结果于2023年6月15日前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提交。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 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 = 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4×5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适用专业:机械工程080200,机械工程085501,车辆工程085502,智能制造技术085509,机器人工程085510)
2. 不合格标准
复试成绩<240分为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通过或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者,均不予录取。
3. 录取办法
按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4. 奖助金
根据重庆大学相关规定,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分为A(占50%,含推免生的A等奖学金)、B(占40%) 、C(占10%)三个等级,按照复试后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确定;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将根据其研究生期间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按照学校以及学院的相关文件行。
七、信息公开公示
1、2023年4月4日在学院官网上公示复试结果。
2.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06392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106392
请参加复试考生扫码加入2023机械研究生复试QQ群610931747,昵称:(姓名+本科毕业学校),以便通知后续事宜。
重庆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