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2024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220名,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110名。已录取推免生43人,统考招生计划177名。
表1 2024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学位类型 |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 |
总计划 |
已录取 推免生 |
分计划 |
学术学位 |
工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110 |
|
4 |
医学 |
临床医学 |
16 |
74 |
||
口腔医学 |
|
4 |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 |
3 |
|||
中西医结合 |
|
4 |
|||
护理学 |
|
4 |
|||
专业学位 |
医学 |
临床医学硕士 |
110 |
25 |
71 |
口腔医学硕士 |
1 |
6 |
|||
护理硕士 |
|
3 |
|||
药学硕士 |
|
4 |
|||
合计 |
220 |
43 |
177 |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国家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3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依据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员范围。根据国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一级学科实际上线情况,制定2024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
表2 2024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型 |
学科 门类 |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 领域名称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业务1 |
业务2 |
|
学术学位 |
工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296 |
37 |
37 |
56 |
56 |
|
医学 |
临床医学 |
304 |
42 |
42 |
126 |
-- |
||
口腔医学 |
320 |
42 |
42 |
126 |
-- |
|||
护理学 |
307 |
42 |
42 |
126 |
-- |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317 |
42 |
42 |
126 |
-- |
|||
中西医结合 |
350 |
42 |
42 |
126 |
-- |
|||
专业学位 |
医学 |
临床医学硕士 |
304 |
42 |
42 |
126 |
-- |
|
口腔医学硕士 |
362 |
42 |
42 |
126 |
-- |
|||
药学硕士 |
345 |
42 |
42 |
126 |
-- |
|||
护理学 |
308 |
42 |
42 |
126 |
-- |
三、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满足两项分以上项目的考生,加分项目不累计。
四、复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时间 |
复试安排 |
地点 |
3月26日 15:00-17:00 |
考生资格审查 |
研究生院一层求真厅 |
3月27日 8:30-11:30 |
体格检查 |
健宾楼一层健康体检中心(体检为自费项目,请携带本人银行卡) |
3月27日 15:00-16:00 |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 |
研究生院一层求真厅、求是厅 |
3月27日 16:20-16:50 |
心理测试 |
研究生院一层求真厅 |
3月28日全天 3月29日全天 |
面试考核 |
各学部(专业方向)自行安排 |
3月26日15:00-17:00 ,请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到研究生院一层求真厅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接受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均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解放军医学院招收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4.大学本科成绩单
5.其他材料:①《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②加分材料(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
(三)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面试、笔试、政审、体检和心理测试。面试按照一级学科区分专业类型和专业方向实行分组复试。面试严格执行“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按照个人陈述、随机抽题、现场作答、量化打分的程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8分钟(个人陈述5分钟)。面试过程中,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笔试科目为英语听力考核,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时间约60分钟。
(四)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总和,满分100分。计算方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总分按100分计,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计算方法为:考生复试成绩=英语成绩×0.4+面试成绩×0.6。复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调剂办法
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一)学科间调剂。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调剂录取。
(二)学位类型间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导师间调剂。超出导师招收限额部分考生予以调剂,原则上按照以下顺序优先调剂:
①近三年获得全军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
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
③荣获军队级、省部级以上人才奖励对象或承担军队级、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
(四)校间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不接受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可接受外校调剂。我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专业和空额,初试成绩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并填报调剂志愿,我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复试结果公布
按照一级学科和学位类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的单科分数从高到底依次录取,顺序为英语、政治、专业课1。复试录取结果将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
2.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七、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我院组织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注意事项
1.请参加我院招生复试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在复试前,通过多种方式多次尝试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如考生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盖章版本,则须提交其他佐证材料(如教务系统的成绩页面截图)后由本人签署承诺书,在入学前未能提交证明材料原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在复试过程中,严禁录音录像,不以任何形式作弊。凡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在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束前,严禁将复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解放军总医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
2024年3月20日
咨询电话:新祥旭朱老师17710583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