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考察和选拔优秀人才,自 2016 年起,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招生考 试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模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 年学术型博 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 行办法》,为进一步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年 度“申请-考核”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坚持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 原则,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的 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我院按照学校“申请-考核”的模式对考生进行选拔。考生报名后按研究生院 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学院组织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进入复试阶 段参加综合复试。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 制定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含少数民族申请人)除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9 年博士研究 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位要求:申请人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未参加正式工作的往届硕士毕业 生,或获得硕士学位的高校在职在编教师;申请人本科或硕士阶段获马克思主义 理论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学位(包括哲学、政治学、历史学、法学、社会学、高等 教育学)。
2.外语要求: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分数在 425 分(含 425 分,下同)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达到 90 分以上(老 TOEFL 达到 600 分); 或雅思(IELTS)成绩达到 6.5 分以上;或日语、俄语等语种成绩获国内外权威考 2 试机构颁发的成绩单;或曾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受到过学历教育,并 获得学士、硕士学位,学位证书获我国教育部认证;或在国外有 1 年以上(含 1 年)学习经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3.学习要求:应届硕士毕业生和未参加正式工作的往届硕士毕业生须全脱产 全日制在校学习、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高校教师须全日制在校学习,报名时 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脱产学习 4 年的书面证明。
4.论文要求:应届硕士毕业生、未参加正式工作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在正 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 篇(两年制硕士暂不作要求);定向就业考生近五 年应在 CSSCI 来源期刊公开发表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2 篇;同 等学力考生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公开发表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4 篇。(署名要求:考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
四、“申请-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含 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详细情况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中国石油大学(华 东)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由考生寄送到研招办,初审通过后交学院审查。提交材料(按以下编号 顺序排序)包括: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 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能够证明外语能力的有效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简历(1000 字以内,重点说明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研究经历 及相关成果等)。
(6)科研和奖励情况一览表。
(7)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8)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水平、研究能力的支撑性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专业相关学习证书或获奖证书等。
(9)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包含拟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 设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计划由考生亲笔签 名,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10)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至少脱产学习 4 年的书面证明。
(11)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职)专家的推荐书。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提交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论文初稿)。
(1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还必须具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收攻读 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特殊条件,并应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须确保以上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已 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予以集体审核。复试资格审查 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和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教授组成,人数不少于 5 人。审查小 组根据考生的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获奖等重点审查考生的学术潜质和创新 潜质。考生面试资格人选根据学生报考导师单独排名打分,满分为 100 分,按照 导师招生人数的 3 倍确定面试人数。
4.答辩考核 马克思主义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公开答辩考核。
(1)考核专家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和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至少 5 人。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 3 人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研 究生审查和复试过程。 (2)申请人在 3 小时内,完成专业课笔试。实行命题、阅卷分离制度,由具 有招生资格的导师提出命题原则和方向,聘请校外著名专家命题试题库,考生在 多个题目中任选一题撰写论文。论文由至少 5 名教授组成的阅卷小组集体阅卷, 满分为 100 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作为业务课一的成绩记入最后 成绩。
(3)考生自选学术主题,做 30 分钟左右的口头学术报告,并接受专家组提 问;提问和答辩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所展现的表达能力、思 维水平和学术水平独立打分,满分为 100 分,平均数为总成绩。此成绩为综合素 4 质面试成绩,作为业务课二的成绩记入最终成绩。
(4)根据培养需要,通过翻译英文学术论著(笔译+口译)的形式考核申请 人的专业外语能力。外语成绩满分 100 分,得分及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最终成 绩排名。
(5)考生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论文成绩即业务课一成绩)、综合素质面试 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组成,各占 50%。按照所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答辩考核公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和记录。
5.录取
学院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和外语成绩,结合学校招生计 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方可确认为最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