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军,男,1979年12月出生,湖北宜昌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系主任。200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法理学硕士研究生,并于2006年7月授予法学硕士学位,获2006年7月分配到三峡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2019年获行政法博士学位。
科研成果:主要研究方向为理论法学、应急法、城管法和水电安保法等,先后担任《法理学》《法律逻辑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学概论》等课程教学。出版合著4部,参编教材1部。在《Automation Equipment and Systems》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其中《On Principle of Emergency Legal System》、《On China’s Multi-objective Legal System of Terrorist Emergency Control》等8篇文章被EI及ISTP联合检索;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省部级等纵横向科研项目十余项,科研经费近二百万元;主持编制湖北省政府规章《葛洲坝水利枢纽安全保卫规定》(省级立法)、主持参与“法治宜昌”总体构想、宜昌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四川“雅砻江孟底沟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务员培训资料:公共管理(MPA)核心课程干部读本》等项目的撰写评审工作。
获奖情况:三峡大学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三峡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三峡大学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社会兼职:湖北省知识产权特派员;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会理事;宜昌市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市政府);宜昌市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家(市政法委);宜昌市金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特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