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查目标法学基础(一)
试卷包括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三部分。
要求考生具有法理学、宪 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法律专业素养,具备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体包括:
1、准确把握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知识。
2、理解和掌握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定义、特征、内容。
3、准确把握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基本原则,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4、灵活运用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理论知识说明、分析实践中的相关问题。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分数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 分,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 50 分 宪法学 50 分 行政法学 50 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本试卷主要题型有客观题、名词解释题、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以 主观试题为主。